为喜迎国庆71周年,献县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探索行政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案件,开展以“护卫国旗尊严,保护国家利益”为主题的公益诉讼专项工作。
献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献县辖区内部分村委会、乡镇医院、学校、道路两侧及企业悬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七条规定,同时损害了国旗的尊严和国家的形象,国家利益受到侵害。
为捍卫国旗尊严,维护国家形象,保护国家利益,献县检察院积极作为,主动担当,充分运用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以口头磋商方式建议其依法履行辖区内国旗的监督管理职责,及时纠正有关单位、企业不规范悬挂国旗行为,将破损、污损、褪色国旗进行更换,并依法对更换的国旗回收处置。
尊重和爱护国旗是每个公民和组织的义务和责任,献县检察院开展保护国旗公益诉讼专项工作,旨在督促有关部门积极履行国旗的监督管理职责,规范国旗的使用,同步开展普及《国旗法》知识和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广大公民自觉捍卫国旗尊严,增强国家观念和爱国主义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