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您知道每年的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吗?”
“您知道检察机关关于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的相关职能么?”
“如果你平时发现了违法排污排废、破坏林地等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群众生活环境等违法线索时,你会怎么选择呢?”
6月2日上午,在第51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献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走上乐寿镇臧桥村大集,向前来赶集的村民宣传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
在活动现场,检察官通过张贴标语、分发手册、悬挂横幅等方式进行宣传。期间,检察干警积极向过往的群众讲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目的、职能、监督范围、法律依据等,重点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公益诉讼案件多发领域和群众“零距离”普法宣传,鼓励群众发现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时,积极提供线索,及时向检察机关反映。
本次宣传活动公告共发放公益诉讼宣传手册100余册,接受法律咨询20余条,加深了群众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认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