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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文化的内涵、特点及价值分析
时间:2014-10-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文化的内涵、特点及价值分析 

                张孟华 

  关键词: 

  检察文化作为继法治文化之后提出的新概念,代表的是一种集体现象,它是以检察官为主体的检察机关群体在长期的法律监督工作实践和内部管理活动中,逐渐形成的具有检察机关特点、并得到共同遵循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行为准则以及与之相关联的物质载体的总和。检察文化是全体检察人员共同拥有的、用来指导彼此行为的价值观体系。先进的检察文化反映法律的精神本质,是检察从业人员优秀品质长期深厚的积淀。 

  正文: 

  在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实践中,建设先进检察文化,提高检察人员素质,增强法律监督能力,逐渐成为各级检察机关的共识。检察文化日益成为凝聚队伍、提升素质、增强“软实力”的重要途径。在全省检察机关文化建设热潮蓬勃兴起的新形势下,结合我院开展检察文化建设的实践,对检察文化建设的内涵、作用和价值作用,作一粗浅的分析探讨。 

  一、检察文化的内涵 

  检察文化是伴随着检察制度的推进而逐渐产生的。从历史上看,我国没有出现过现代意义上的检察机关,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明确规定设立国家的检察机关。但从1957年下半年开始,在“左”的思想和法律虚无主义思想指导下,我国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受到严重阻碍,一段时间内检察机关处于名存实亡状态。1966年到1976年“文革”期间,检察机关被撤销。1978年3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恢复重建各级人民检察院。此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民主法治进程的加快,检察机关真正回归其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职能,并得以迅速发展。2002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把检察文化建设作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主要内容写进《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2007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文化建设巡礼活动在广州市举行,此次活动对检察文化的发展起到了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2010年10月26日至27日,全国检察文化建设工作座谈会在济宁市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就检察文化建设作出重要批示“检察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事业不断发展的重要力量源泉,是全国检察人员的精神家园。全国检察机关要从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和民族振兴的高度,充分认识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更加积极、更加主动、更加自觉地加强和改善检察文化建设。” 

  检察文化的内涵,首先,检察文化反映了检察人员的价值取向,是检察工作不断创新发展的精神动力。检察文化意在创设一种理念,这种理念是检察机关主流精神与新形势新要求相结合的产物,检察文化通过培育干警集体主义思想、团结协作精神、团队意识等主流精神和基本理念,使其内化为干警的共同愿望和价值取向,外化为全体人员的追求和自觉行动,从而使检察人员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趋向融会贯通,达到全面提升人员素质和文化品位,增强检察机关凝聚力、向心力,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目的。其次,检察文化反映了检察人员的道德规范,是积淀于工作实践中的高尚精神境界。检察职业道德是检察人员在司法实践和日常学习、生活中形成发展起来的,从伦理上调整检察机关同国家、法律之间,检察人员同检察机关之间、检察人员之间相互联系的行为准则。检察文化建设的目的就是通过各种文化培育形式,使全体检察人员都能够自觉地追求、信仰和实践这些符合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精神和理念,并充分体现在履行检察职能、办案和个人的言行举止中。第三,检察文化反映了“以人为本”的理念,是检察人员在特定的环境中形成的人与人、人与环境、人与社会和谐关系的精神体现。检察文化把人的价值的开发和利用摆在了重要位置,通过发展先进文化的引导、凝聚、协调、教育功能,努力营造鼓励人才干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良好环境,使机关每个成员实现自身价值与检察系统实现自身价值融合统一。检察文化一方面使检察机关与社会公众处于一种沟通状态,另一方面使系统中的个人能力与组织和谐发展。第四,检察文化反映了检察机关及其干警积极进取的时代风貌,是保障检察职能充分发挥的精神财富。检察文化通过美化外在环境,营造文化氛围以及理想、信念、道德情操的培育,塑造美的心灵,树立公正执法理念,造就符合时代要求的检察官,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同时,检察文化会对社会产生一定的辐射作用,可以使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增进了解,产生亲和力,推动中国法治进程。 

  二、检察文化的特点 

  检察文化是一种文化,也是一种管理方式,更是以检察制度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文化模式,是一种特质文化,具有以下特点。(1)正义性。检察工作代表了社会的正义、社会光明的一面,检察文化反映司法理念,体现公平、公正的价值追求。(2)科学性。检察文化是管理与文化的共生物,是检察实践、日常管理办法的科学总结,是文化大系统与检察文化本身的融合。(3)创新性。检察文化是一个历史范畴,是时代精神在检察领域的具体化,富有改革和创新精神,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检察实践活动的深入而不断丰富和发展。检察文化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激励检察人员从事检察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4)整体性。检察文化是由检察机关的整体要素形成的,是一种群体的共同行为,源于检察机关各个部门、成员的实践,对外体现着检察机关的整体形象。 

  三、检察文化的作用 

  任何一种文化对人的影响都是潜移默化、和风细雨的,但这种文化一旦被人们接受,其影响却是根本的、长期的和广泛的,检察文化也是如此。检察文化建设的真正意义不在于丰富检察官的文化生活,搞几场热闹的文体活动,而在于将检察官群体的内在精神、业务素质、人文修养加以提升,使现代司法理念对检察官产生沦肌浃髓的影响,并通过其司法活动的内容、方式、过程等呈现出来。检察文化的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导向作用。检察文化的导向作用是指潜移默化的使全体检察人员接受共同的价值观,把思想、行为引导到实现检察事业的目标上来,并自觉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努力工作。  

  二是凝聚作用。检察文化的凝聚作用主要是通过塑造检察人员积极向上的共同的价值观,在检察人员的内心深处形成一种内在的、深层的的心理目标和精神力量,使广大检察人员的思想、行为自觉地统一到积极工作的总体目标上来,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团结协作、荣辱与共的有机整体,去追求共同的目标和价值,从而在检察人之间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是约束作用。检察文化对检察人员的思想、心理和行为具有约束和规范作用。检察文化的约束不是制度式的硬约束,而是一种软约束。这种约束产生于检察机关的文化氛围、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群体意识、社会舆论、共同的习俗和风尚等精神文化内容,会造成强大的使个体行为从众化的群体心理压力和动力,使检察人产生心理共鸣,继而达到行为的自我控制。  

  四是激励作用。当检察人从内心认可检察机关共同的价值观时,就会在检察人员内心产生一种高昂情绪和奋发进取精神,他们必定会为实现检察事业的共同目标和实现自身的价值而努力工作,积极向上的思想观念及行为准则会形成强烈的使命感、持久的驱动力,成为检察人自我激励的一把标尺,使每位检察人员从内心深处自觉产生为检察事业拼搏、奉献的精神。  

  五是辐射作用。优秀的检察文化向社会大众展示着检察机关成功的管理风格、良好的运营状况和高尚的精神风貌,从而为检察机关塑造良好的整体形象,树立信誉,扩大影响,是检察机关巨大的无形资产。 

  总之,检察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衍生的法律文化,它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完善,它必将为社会主义检察事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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